清单报价中工程量是固定的。 清单报价是清单计价的一部分。 清单计价是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,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订合同价款,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,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,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、措施*费、**费、规费胡税金。 清单计价一般在签定合同中是签订单价合同,即清单单价在一定范围内是固定不变的。而工程量在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。但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也有一个范围,*如在原工程量基础上增加5%或10%,才加量,但这样一般所增加的量的单价会降低。
不可以审减。总价合同的结算原则:除因业主方调整方案导致增减费用外,甲乙双方不得要求增减合同总价款。
这里的方案调整主要是指设计变更,业主书面要求取消某些*的施工等。
而你说的图纸中没有,清单中有分项的不属于业主取消的情况。它是业主编制清单失误,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认可的。因此,*总价合同还是很方便的,只要审核联系单、变更单*可以了,双方根据清单报价签订的合同,不管清单中存在的错误有利于哪一方,都是不作调整的。